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根据会议精神,自贸试验区的部分开放措施将辐射到浦东新区,并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3个自由贸易园区。 
  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闭幕之际,中央即宣布扩容自贸区试点。我们该如何看待中央的这一举措呢?
首先,从会议透露的内容来看,此次自贸区试点扩容主要是为了将上海自贸区试点运行一年以来的丰富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虽然此次试点扩容仅仅面向广东、天津、福建,但是真正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地区并非限于上述3个地区,一些制度设计已经在全国各地落地开花。
以“负面清单”模式为例,该模式已经成为一项引人瞩目的制度变革,所涉及的领域也远远超出了最初制度设计所针对的外商投资。部委或地方政府新近的一系列改革动向中,都能找到“负面清单”这四个字。比如,证监会在制定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则时,就着力推动资产证券化备案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即只要支持资产不属于“负面清单”之列,均可以通过备案发行,而不再需要经过繁杂的审批过程;与此同时,内资领域也引入了这一模式:7月底,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创新示范区东湖高新区借鉴“负面清单”管理,针对内资工业企业投资的“负面清单”,实行清单内 “联合审批”,清单外 “承诺审批”。
由此看出,在上海地区之外推广自贸区探索的经验,可以让其经验发挥更大价值。中央此次扩容自贸区试点,即可使得包括外资“负面清单”管理、简政放权、贸易自由化等方面的政策内容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可以说,自贸区扩容是审批制度改革由点及面的重要标志,有助于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同时此举也意味着深化改革将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其次,此次自贸区试点扩容也是为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国家战略护航。在刚刚结束的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强调要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争取明年有个良好开局。此次自贸区扩容的区域则与三大战略的地域高度契合。
其中,长江经济带仍以上海地区为龙头,上海自贸区前瞻性、创新性的尝试将成为该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而天津则无疑是此轮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动力,借助有力的改革、开放性的政策带动河北、辽宁、山东等周边省份共同发展;“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落点则在广东、福建地区,广东自贸园区的批准,将为整个粤港澳地区带来竞争新优势,给粤港澳三地的融合发展提供更多开放合作的空间,并进一步拓展东南亚市场、亚太市场和全球市场。而福建自贸区也将成为当地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深化福建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
由此可知,选择广东、天津、福建作为自贸区的新试点,也是为了能够确保三大国家战略的稳步推进,借助自贸区进行深水区改革的顶层设计,释放制度红利打破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再次,此次自贸区扩容还是为了激活沿海地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目前4个自贸区均集中在沿海地区,分别是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区域经济的核心地带。在我国经济新常态下,这些传统的经济较发达区域也面临着重重挑战,亟须挖掘新的增长点。
例如,广东地区的成本比较优势、土地资源等红利已经逐渐消耗殆尽,香港、澳门同样面临着发展空间有限、产业单一等状况。而通过设立自贸区,营造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先行先试等举措,可破除准入后的隐形壁垒和政策障碍,进一步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通过自贸园区进一步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机制,加快经贸规则与国际对接,加强高度合作和深入融合。
由此看来,在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部分经济风险显现的情况下,借助自贸区扩容,各地区可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自身优势,确定工作着力点,完善区域政策,实现各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践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同时,通过此次改革试点也可以形成区域经济新引擎,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的态势,使得明年的经济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